一、依據本局101年8月21日高市教特字10135657900號函辦理。
二、申請時程:自101年9月4日起至9月18日止。
三、請學校端務必於期限內至本市特教E化平台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四、請各校承辦人確實依審查標準進行初審作業,並依注意事項上傳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