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藝術發展協會第六屆 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比賽(2019)
一、計畫宗旨
「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藝術發展協會」是一個關注身心障礙者與藝術對話之公益團體,「光之藝廊」是其實體的展演空間。我們看見身心障礙者的世界裡多元而綺麗,也深知其才華潛能被低估和忽略的遺憾。鼓勵更多身心障礙者以自己的方式持續投入藝術創作,展現其生活、文化以及自我認同,讓藝術成為身心障礙者和社會大眾對話的橋樑,建立一個對等看待、相互激勵、實踐生命價值與意義的社會氛圍。
「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計畫」宗旨在於獎掖、培養、啟發具有潛質、創新、與個人獨特性之身心障礙的視覺藝術創作者,在未來創作上獲得更好的環境和發展。
二、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資格
(一) 光之藝廊創作獎
1. A組(成人組):至民國108年6月15日止凡年滿20歲以上(民國88年6月15日前出生者),
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者均可參加。
2. B組(青少年組):至民國108年6月15日止凡年滿12歲(含)以上未滿20歲(民國96年6月
15日至民國88年6月16日間出生者),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者均可參加
說明:光之藝廊創作獎得獎者須間隔兩屆之後始得參加(佳作獎不在此限)。
三、作品類別
不限媒材,舉凡繪畫、雕塑、複合媒材(含裝置藝術)、攝影、數位藝術創作、繪本、動畫…等
視覺藝術作品。
四、徵件時間及方式
(一) 收件時間為民國108年3月15日至108年6月15日截止。
(二) 送件方式:採書面送件,請將「附件一:創作者資料表」、「附件二:作品資料表」、作品光碟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至【403台中市美村路一段492號 光之藝廊徵件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送件資料恕不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三) 徵選結果於108年7月31日光之藝廊網站公布,詳細請見光之藝廊網www.lumin-art.org.tw。
(四) 如需徵件比賽辦法及報名表格可上光之藝廊網站下載或來電索取。
(五) 歷屆徵件比賽成果請上網站查詢 http://www.lumin-art.org.tw/?cat=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