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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鄭秝淇 - 服務申請 | 2012-06-21 | 點閱數: 798

本市100學年度第2學期交通補助費業已撥款,因簡化撥款流程故各校印領清冊無須送本局,請承辦人依特教E化平台通過名單製作印領清冊,學生簽名後 留校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