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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欣怡 - 服務申請 | 2019-02-25 | 點閱數: 634

一、研習內容與研習注意事項請參照研習計畫書(如附件)。

二、研習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6樓第三會議室。

三、研習對象:

(一)高雄市、臺南市、屏東縣高國中小特教老師(優先錄取)。

(二)其他縣市高國中小特教老師。

(三)高國中小特殊教育輔導人員。

(四)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

四、請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後,再於活動前兩日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unit_type=2)查詢,確認是否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