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時間:101年6月20日~101年7月10日,請盡早完成系統送件,以免因為最後一天系統負荷過大,導致系統當機。
2.初審結果公告:101年7月18日~7月23日,各校申請結果陸續公告,請務必上網確認。
3.申請覆議時間:如對初審結果有疑義者,請務必於101年7月20日(五)13:00~101年7月24日(二)16:00止線上申請覆議。
4.如系統「需補件」學校:補件時間至101年7月26日中午12點前完成,如欲參加覆議會議學校,請務必於「學校留言」處線上留言「學校參加覆議會議」,如未註明,本次會議將不予審件。
5.覆議會議時間:101年7月27日~101年7月31日,請各校依公告之流程覆議時間出席。
6.本案申請前,請各校務必先詳閱「教師助理員申請說明與相關規定(含系統說明)」,所需文件皆已含在本附件內,如貴校特殊教育學生(身心障礙類)有教助需求,每學期皆需於期初重提申請,請務必確實完成申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