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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鄭秝淇 - 服務申請 | 2012-06-15 | 點閱數: 742

依據本局101年6月6日高市教特字第10133864100號函,請本市設有資優班之學校承辦人,務必請任教資優班教師依文填寫問卷,並於101年6月22日前將填寫完整之問卷,Email至下列信箱:khkrcg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