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案因申請學校眾多,初審結果部份學校延至101年1月20日公告,請已申請學校務必上網登入本平台「線上申請系統」後確認初審核定時數,如對初審結果有異議者,請於線上申請系統/100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助理員申請項下提出覆議,覆議系統已開放至101年1月31日中午12時止。
2.申請文件不齊需補正學校,請於101年1月31日前完成補正。
3.本案覆議會議審查順序,於101年2月1日公告,並訂於101年2月2日~3日辦理,請提出覆議申請學校,務必指派了解個案情形之導師或行政人員參加。
4.另100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助理員期末評量填報路徑:高雄市特教行政e化平台/ 線上調查系統 ,系統bug已修正,系統開放填報日期至101年1月31日止,請100學年度第1學期已申請教師助理員各校務必上網填報,以免影響爾後貴校教師助理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