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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慕怡 - 服務申請 | 2012-01-11 | 點閱數: 1227

教師助理員申請與評量系統疑義處理方式:
1.各校申請兼任教師助理員服務前,請務必詳閱先「教師助理員申請說明(含系統說明)--學校版」(請逕自至高雄市特教行政e化平台/(主選單)文件計畫/相關表格/教師助理員項下下載)
2.申請兼任教師助理員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如遇"無法"申請狀況,請申請學校注意務必選擇申請「學年度」及申請「學期」。」(本次請自行調整至100學年度第2學期),請各校務必調整下拉式選單選項,否則系統會自動歸入100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案,造成無法申請狀況。如已確實選取,仍有無法申請狀況,請將電腦瀏覽器升級到IE8以上版本,若更換電腦操作後,貴校依然無法申請,請於101年2月2日複審當日至特教資源中心(愛國國小)補填。
3.101年第1次申請至101年1月15日截止,請務必把握申請期程。
4.期末評量已開放填報,請盡速完成。
5.如仍有其他問題,煩請逕將貴校問題EMAIL至edc0952@k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