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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偉琳 - 特教通報 | 2017-12-01 | 點閱數: 1607
一、凡107學年度欲申請入本市公立幼兒園(含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市立幼兒園)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學前巡迴輔導班等支持服務之
       (疑似)身心障礙幼兒,皆需依據本簡章(如附件)辦理。

二、受理方式:
       (一)報名時間:106年12月18日(星期一)至107年1月3日(星期三)。
       (二)報名地點:請洽戶籍鄰近地之公立幼兒園(含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市立幼兒園)辦理;如有疑義請洽本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