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民國106年1月17日臺教學(四)字第1060008399A號函辦理。
二、目的:針對學前幼兒園教師以及學前巡迴輔導老師針對特殊需求幼兒在一
般幼兒園鐘的學習如何進行幼兒園課程調整以及IEP目標嵌入日常
生活作息進行理論以及實務分享。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主辦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五、研習日期:106年12月16日(星期六),上午9時00分至下午4時10分,共6小時。
六、研習地點: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德校區至善館2樓視聽教室。
七、講師簡介:
吳佩芳教授
現任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早期療育碩士班專任助理教授。
教育背景(Education)
2005~2009 美國奧克拉荷馬大學學前特殊教育哲學博士
2002~2004 美國中央奧克拉荷馬大學特殊教育碩士(重度障礙)
2001~2002 美國中央奧克拉荷馬大學幼兒教育碩士
1998~2001美國中央奧克拉荷馬大學幼兒教育學士
八、參加對象
(一)學員每場45人。
(二)參加資格優先順序
1. 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之學前特教教師、幼兒園教師或學前教育工作相關人員。
2. 其他縣市之學前特教教師、幼兒園教師或學前教育工作相關人員。
九、課程表:詳見附件一。
十、辦理方式:採專題演講方式。
十一、經費 (一)本研習所需經費由教育部補助經費支應,研習人員免費參加。(二)參加研習人員以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支付。(三)本中心提供中午便當及講義,其他部份則請學員自理。
十二、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恕不受理傳真以及現場報名,網路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06年12月11日(星期一)。
(三)錄取者將公布於特教通報網上,請自行上網查詢。經錄取公告後,不克出席者請於研習前三日通知承辦單位,俾便找人遞補;無故缺席者,將列為日後辦理研習是否錄取之參考。
(四)請於通報網報名時,於選取教師資格及任職職務,以為審核錄取資格依據。
(五)將於前一日mail通知錄取學員,若報名人數已超過預訂人數,恕不開放現場報名。
十三、研習相關規定及服務
(一)研習時數核發以簽到表為主,務必本人親自簽到,經工作人員發現代簽者,將取消研習資格。
(二)研習當天請準時報到,遲到10分鐘內者請聽從服務人員指示就坐;若遲到超過10分鐘者,為免影響講師及學員,請於教室外稍作休息下課時間再入場,且不核發該堂上課研習時數。
(三)遲到、早退及中途離席超過當節上課時間10分鐘以上者恕不核發該堂上課研習時數;研習當天請準時報到,超過報到截止時間30分鐘以上取消錄取資格。
(四)本中心提供茶水及中午餐點服務,請學員自行攜帶環保杯及環保餐具,以響應環保。報名者請於報名時註明葷食或素食。
(五)本研習不提供接駁車.自行開車者(請多利用共乘方式),可停車在本校地下停車場,每輛汽車60元/次,請務必攜帶公文或於課程結束後向承辦單位索取停車優惠券以利學校警衛室審核。
(六)孕婦、身心障礙、行動不便及其他需特別服務者,請於研習前三日來電告知,以利中心協助安排。
(七)課程進行中,請將手機關閉或改振動留言。
(八)若有未盡事宜,將於現場公布及說明。
十四、本計畫陳報教育部核定後執行之,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