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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匿名 - 服務申請 | 2017-10-31 | 點閱數: 661
106學年第1學期(期中)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員複審會議

複審會議時間:106年11月3日(星期五) 地點:高雄市特教資源中心(仁特3樓會議室)出席複審學校請指派對學生情況最瞭解之特教教師(該生之資源班、巡輔班或特教班教師)或相關行政人員務必出席,以利會議進行。相關期程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