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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襄如 - 研習活動 | 2017-10-05 | 點閱數: 608
一、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06年10月3日 高師大特教字第1061009302號函辦理。
二、研習內容與研習注意事項請參照研習計畫書(如附件)。
三、研習地點: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6樓第三會議室。
四、研習對象:1.高雄市、臺南市及屏東縣國中(小)特教老師(優先錄取);2.其他縣市國中(小)特教老師;3.各縣市國中(小)學校輔導人員。
五、請學員於特殊教育通報網報名後,再於活動前一週上網(http://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showmode=全國大專)查詢,確認是否錄取。
六、因本研習辦理時間適逢假日,請惠允參加研習人員公假並補休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