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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匿名 - 服務申請 | 2017-03-03 | 點閱數: 706
一、 學校出席人員請依本局105年11月25日高市教特字第10537364800號函給予公假登記。(此為學校年度公文) 二、 工作人員請逕依本局105年11月25日高市教特字第10537364800號函惠予公假登記。(此為特教資源中心年度公文) 三、 本案相關經費請逕依本局105年11月25日高市教特字第1053736480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