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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鄭秝淇 - 服務申請 | 2016-08-18 | 點閱數: 814

一、依據105年8月17日高市教特字第10535014300號函辦理。

二、請申請學校承辦人上網查詢送件狀態,若為「需補件」狀態請學校承辦人於105年9月2日(星期五)前,逕自本市特教e化平台線上申請系統之本局「留言區」查詢,並依留言事項完成補件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