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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鄭秝淇 - 服務申請 | 2015-06-12 | 點閱數: 597

一、依據104年6月12日高市教特字第10433943500號函辦理。

二、學障有聲書申請部分,請學校承辦人務必於104年6月19日(星期五)前完成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作業。

三、學障有聲書無論是人文學科或自然學科皆請勾選MP3,勿勾選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