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4年5月25日高市教特字10433388700號函辦理。
二、本市特殊教育通報網104學年度國中小視障用書(點字書及大字書)需求填報時程為104年5月25日至6月15日,請各校承辦人務必於上述期限內完成填報作業。
三、依教育部來函,104學年度國中小視障用書因版本及數量更動而產生之費用若無正當理由,將由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負擔。為免上述情形,請各校需求版本及數量務必核實填報並確實審核,填報後若需更動數量請敘明理由函報教育部與本局同意後始得變更。
四、若申請學生為跨階段,請由下一新階段學校之承辦老師提出申請(如國小升國中由國中端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