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學校端於104年4月8日(星期三)開始上本市特殊教育E化平台,查詢審查結果。
二、公立學校以應付代收款方式辦理,原始憑證留校備查;私立學校請承辦人檢附領據及原始憑證、支出分攤表、收支明細表,依支出憑證要點裝訂妥當,送本局辦理撥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