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鄭秝淇 - 服務申請 | 2015-03-11 | 點閱數: 1054

一、依據10422日高市教特字第10430713200號函與104年3月10日高市教特字第10431476200號函辦理。

二、請學校承辦人於特教e化平台檢視送件個案辦理情形,若顯示需補件狀態請依局端顯示留言事項於104年3月18日(星期三)下午6時前上傳修正補件資料,逾期將不予受理。

三、若對補件作業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局鄭秝淇教師:(07)7995678轉3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