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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怡因 - 服務申請 | 2014-09-18 | 點閱數: 639

103年度(9月份)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各階段學校

身心障礙學生申請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覆議會議時程表

日期:103925日()   08:30-11:00

地點:高雄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仁特坊3樓 (設於仁武特殊學校)

時間

申請覆議學校

審查教授

08:30-09:00

會前會議

黃玉枝教授

09:00-09:20

1.九如國小(1人)

09:20-09:40

2.光華國小(1人)

09:40-10:00

3.獅湖國小(2人)

10:00-10:20

4.龍華國小(1人)

10:20-10:40

5.前金國中(1人)

10:40-11:00

6.過埤國小(1人)

 

散會

 

 

 

 

 

  ※出席覆議學校請指派對學生情況最瞭解之特教教師(該生之資源班、巡輔班或特教班教師)務必出席、相關教師或行政人員出席,以利會議進行

  • 出席人員請逕依本局103619日高市教特字第10334250800號函惠予公假登記。(此為學校年度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