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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朱星玧 - 服務申請 | 2026-05-22 | 點閱數: 1705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辦理。

二、115學年度第1學期時薪制特教助理員申請期程 (詳如附表):

(一)期初各校申請期程

    1.第1次:自115年5月25日(一)至115年6月5日(五)下午5時止。

    2.第2次:自115年7月15日(三)至115年8月5日(三)下午5時止。

(二)期中各校申請期程

    自115年10月22日(四)至115年10月29日(四)下午5時止。

各校申請皆須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以及「高雄市特殊教育資訊網」,兩網站皆須點選申請才算完成。

三、申請條件

(一)時薪制教師助理員請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8條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請依同法第9條所列資格提出申請。

(二)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員服務之學生,請勿再提報申請時薪助理員。

四、申請學校請務必完成下列兩系統填報:

(一)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入學務權限)/教師助理員項下填寫申請表。

(二)至高雄市特殊教育資訊網(主選單)線上申請系統/申請教師助理員項下申請登記。

1、申請時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115學年度第1學期特教助理人員填報系統,上傳相關表件。

2、申請時薪制教師助理員:115學年度第1學期集中式特教班安置學生數達安置人數上限二分之一填報系統。集中式特教班學生需全數登記,務必於兩系統完成申請,初審會議後直接核予該班時數。

3、已配置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學生:115學年度第1學期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填報系統,請務必於兩系統完成申請。

    提醒,以上各校申請皆須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以及「高雄市特殊教育資訊網」,兩網站皆須點選申請才算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