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2年12月5日高市教特字第10238078800號函諒達。
二、請已申請102學年上學期教師助理員之學校,於103年1月29日前填報102學年第1學期教師助理員執行成效期末評量,填報情形將列為未來學校申請教師助理員時數之參考。
三、填報路徑:(左方)線上調查系統/102學年第1學期教師助理員執行成效期末評量。
四、教師助理員之特教知能研習時數計算,請以填報日往前推算近一年內之研習時數必須達12小時(包括性別平等3小時)以上,若本學期第一次擔任教師助理員者亦務必達6小時研習。
五、學習目標及達成效益務必填寫本學期之學習目標達成效益,上傳表格請參考高市教特字第10238078800號函之附件2
六、學習目標及達成效益未上傳者視同未填報,請學校務必仔細檢查以免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