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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鄭秝淇 - 服務申請 | 2013-06-06 | 點閱數: 995

一、依據高市教特字第10233606800號辦理。

二、申請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無法自行上下學欲申請搭乘小型無障礙車輛之身心障礙學生(乘坐輪椅就學者優先)。

三、申請時間:請申請學校自102年6月10日(星期一)起至102年6月19日(星期三)上午8點前,將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本及申請表、彙整表填妥核章後上傳,路徑為高雄市特殊教育行政e化平台( http://doc.spec.kh.edu.tw)/主選單/線上申請系統/102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小型無障礙車輛申請。

四、跨學齡階段之申請(如小六升國一、 國三升高一) ,請統一由下一階段之新學校提出申請。

五、請  學校端調查有意願申請小型無障礙車輛服務者,依上開作業原則提出申請,審查會之召開時間將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