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市教特字第10233606800號辦理。
二、申請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無法自行上下學欲申請搭乘小型無障礙車輛之身心障礙學生(乘坐輪椅就學者優先)。
三、申請時間:請申請學校自102年6月10日(星期一)起至102年6月19日(星期三)上午8點前,將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本及申請表、彙整表填妥核章後上傳,路徑為高雄市特殊教育行政e化平台( http://doc.spec.kh.edu.tw)/主選單/線上申請系統/102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小型無障礙車輛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