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校特殊教育中心將於111年9月17日辦理「情緒行為障礙
特殊個案處遇研習」,敬請轉知所屬國中小教師報名參
加,敬請惠允公差(假)與會出席,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內容與研習注意事項請參照研習計畫書(如附件)。
二、研習日期:111年9月17日(星期六)。
三、研習地點:本校(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六樓第三會議室。
四、研習對象:
(一)高雄市特教或資優老師(優先錄取)
(二)其他縣市國中(小)資優或特教老師
(三)各縣市國中(小)普通教育老師
五、請學員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後,再於活動前兩日上
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
unit_type=2)查詢,確認是否錄取。
六、請學校本權責惠允公(差)假與會出席,一年內補休一
日,課務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