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1月17日北市教特字第1103101467號函辦理。
二、基於適性輔導原則,為協助具適應困難需改變教育環境之高級中等學校高一學生,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特建立轉安置機制。
三、經統計臺北市110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學校服務群科1年級缺額計12名如下:
(一)士林高商(門市服務科):1名(自閉症)。
(二)木柵高工(餐飲服務科):2名(智能障礙1名、自閉症1名)。
(三)內湖高工(門市服務科):1名(智能障礙)。
(四)松山家商(餐飲服務科):1名(智能障礙)。
(五)稻江護家(門市服務科):7名(智能障礙5名、自閉症2名)。
四、申請方式摘述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申請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由學校特殊教育團隊評估,並經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始得提出申請:
1、現就讀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服務群科1年級學生。
2、目前就讀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班1年級,經學校評估適合就讀服務群科之且領有鑑輔會鑑定證明之智能障礙學生。
3、目前就讀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班1年級,經評估適合就讀服務群科,領有自閉症、腦性麻痺或其他障礙之鑑輔會鑑定證明並伴隨智力臨界以下之學生。
4、設籍臺北市並有實際居住事實,目前就讀外縣市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服務群科1年級學生。
(二)申請資料:
1、就讀臺北市學生:請學校協助備齊資料,經學校彙整並完成檢核後,於110年12月13日(星期一)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 臺北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11148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207巷3號)。
2、就讀外縣市服務群科學生:請外縣市學校於110年12月9日(星期四)前函知縣(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縣(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於110年12月13日(星期一)前函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申請資料另並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臺北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五、旨揭轉安置結果預計於111年1月26日(星期三)前公告。
六、檢附「臺北市智能障礙學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服務群科轉安置實施計畫」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