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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傅思維 - 適性安置 | 2021-11-17 | 點閱數: 219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1月15日中市教特字第1100090825號函辦理。

二、臺中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報名作業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安置對象為110年12月31日前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通報並確認之身心障礙學生為限。

三、請參加旨揭說明會之人員於110年12月10日(星期五)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完成網路報名手續。

四、臺中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預計於110年12月上旬公告,網路報名作業時間預計為111年1月中下旬辦理,相關作業期程將另案公告,屆時請依簡章規定時程辦理。

五、如有學生欲跨區報名參加臺中市是項安置,敬請學校派員參加旨揭說明會。

六、檢附臺中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說明會時程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