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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傅思維 - 適性安置 | 2021-11-12 | 點閱數: 468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1月11日新北教特字第1102158970號函辦理。

二、本案實施目的如下:
(一)增進國中行政人員及特殊教育教師瞭解特殊教育學生之生涯發展及適性輔導精神。
(二)加強學生、家長、國中行政人員及特殊教育教師瞭解本市適性輔導安置相關資訊。
(三)協助家長、國中行政人員及特殊教育教師對於高中職相關群別、集中式特教班和特殊教育學校之認識。
(四)提升本市各國民中學教師推動適性輔導工作之實務能力。

三、本宣導說明會區分為教師場及家長場,各場次宣導內容因應對象不同而有差異,請轉知特殊教育業務承辦人、特殊教育教師、輔導教師及有需求之學生、家長依需求報名參加。

四、教師場重要訊息說明如下:
(一)中和高中場-110年11月19日(星期五)13:00-17:00。

(二)新店高中場-110年11月26日(星期五)13:00-17:00。

(三)參加對象:
1、薦派參加:請下列人員擇一場次參加。
(1)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學特教組長或特教業務承辦人。
(2)本市國民中學集中式特教班教師至少薦派1名。
(3)本市國民中學不分類身障類資源班國九個管教師至少薦派1名。
2、自由參加:
(1)本市或鄰近縣市公私立國民中學特教教師。
(2)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輔導教師。

(四)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1、請參加教師於110年11月15日(星期一)前逕至全國特教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報名各場次,研習名單於110年11月16日(星期二)逕行公告於上述網址,不另函知。
2、研習當日本局同意核予薦派教師公(差)假暨課務派代;其他教師核予公假登記出席,惟課務自理。
3、研習當日現場提供「新北市國中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宣導手冊」,三類簡章請自備紙本或自行下載電子檔參閱。臨時無法出席者,請於研習辦理日期3天前填妥「教育局特教科研習請假單」,並傳真至承辦學校辦理請假事宜(假單請逕至本市特教資訊網/資料交流/特教行政/其他下載)。

五、家長場重要訊息說明如下:
(一)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及高級中等學校中重度班簡章
1、時間:110年11月21日(星期日)9:20-12:50。
2、地點:泰山高中(圖書館)。
(二)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簡章
1、第1場:
(1)時間:110年11月20日(星期六)8:20-13:10。
(2)地點:中和高中(行政大樓5樓)。
2、第2場:
(1)時間:110年11月27日(星期六)8:20-13:10。
(2)地點:新店高中(傳藝樓3樓)。
(三)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1、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www.sec.ntpc.edu.tw):
(1)首頁/最新消息/行政公告/ 新北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宣導說明會家長場報名表。
(2)點選公告之網址,填寫相關報名資料並送出完成報名。
2、本市林口特教資源中心網站(https://sites.google.com/sec.ntpc.edu.tw/lkserc/%E9%A6%96%E9%A0%81):
(1)首頁/表單下載/111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新北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宣導說明會家長場報名表。
(2)點選欲報名場次之報名表網址,填寫相關報名資料並送出完成報名。
3、請依實施計畫之附件二所示報名時間內完成報名。

六、本次宣導說明會不提供午餐,另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與會人員自行攜帶環保隨身杯及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