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藝術發展協會110年3月17日藝字第110004號函辦理。
二、「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計畫」宗旨在於獎掖、培養、啟發具有潛質、創新、與個人獨特性之身心障礙的視覺藝術創作者,在未來創作上獲得更好的環境和發展。
三、收件日期:110年3月15日至110年6月15日止。
四、徵件簡章說明,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