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社團法人高雄市身心障礙團體聯合總會109年10月30日高身障總字第45號函辦理。
二、公告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以下學校(含國中小)教師、學生及家長知悉。
三、相關網頁宣傳資訊請見該會函文所附網址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