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108年1月19日臺教學(四)第1080001147H號函。
二、研習名稱及日期:108年8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40分。
三、請轉知各級教育階段(含學前)之合格教師報名參加,報名人員由各單位准予公(差)假出席,差旅費由原單位依規定支給。
四、參加人員一律採網路報名,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完成報名手續,恕不接受現場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