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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慕怡 - 服務申請 | 2012-02-01 | 點閱數: 1037

1.覆議議程詳如附件或可至本平台/文件計畫/相關表格/教師助理員項下下載,請依議程時間準時出席與會

2.申請覆議學校請務必指派對學生情況最瞭解之教師或行政人員出席,以利會議進行。

3.如未及時於e化平台提出覆議申請學校,欲參加覆議者,務請先以電子郵件告知 (edc0952@kcg.gov.tw,並請於2月3日中午12點50分前準時報到(依報到順序覆議),逾時未到者,本次會議將不再複審,請於2月16日後再提出覆議申請。

4.101年2月1日臨時提出申請學校覆議順序請見修正附件。

5.申請覆議學校未到者,覆議會議將逕予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