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助理員期末評量填報路徑:高雄市特教行政e化平台/ 線上調查系統 ,系統bug已修正,系統開放填報日期至101年1月31日止,請100學年度第1學期已申請教師助理員各校務必上網填報,以免影響爾後貴校教師助理員申請。
總體評估學校執行情形以「校」為單位填報,線上直接填報即可,不用核章
所需檢附之附件:
(1)學習目標及達成效益(允許格式:jpg|doc) ,不用核章,可以傳多個檔案(以「申請學生」為單位,每位學生填一份),請學校依當初申請目標修正應達成工作項目及目標。
(2)特教研習證明影本(允許格式:jpg|doc|xls),不用核章,格式不拘,只傳本年度(100年1月~101年1月)特教專業知能研習資料,但如仍未督導貴校教師助理員完成研習時數者,請務必確實督導補完成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