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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匿名 - 研習活動 | 2017-05-25 | 點閱數: 418
一、為鼓勵本市教師研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之特殊教育教學教材、教具與輔具及電腦輔助教學軟體,提升教師製作教材教具能力、啟發特教學生學習興趣及提昇特殊教育教學品質,爰辦理旨揭比賽,實施計畫如附件。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高雄市立高雄啟智學校。
三、參加對象:
(一)本市所屬各級學校特殊教育教師。
(二)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含特殊學校)設有特殊教育班級(身障類)3班以上,每校至少遴薦一名(組)參加。
四、聯絡人:高雄啟智學校設備組洪嘉穗組長(07)2235940 轉 114 。
五、辦理時間:
(一)初審:
1.收件日期:106年8月7日(星期一)至106年8月11日(星期五),請將參賽作品資料郵寄至高雄啟智學校(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憲政路233巷2號高雄啟智學校設備組收,並註明「106年度高雄市教材教具比賽」。
2.初審時間:106年8月14日(星期一)至106年8月25日(星期五)。
3.評選結果公告:於106年8月28日(星期一)前公告於高雄啟智學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進入複審之參賽教師。
(二)複審:
1.收件日期:106年9月25日(星期一)至9月27日(星期三),請將實物作品以郵寄或親自送至承辦單位。
2.複審時間:106年9月29日(星期五)。
3.評選結果公告:於106年10月2日(星期一)前公告於高雄啟智學校網頁並以電話通知得獎之參賽教師。
四、獎勵方式:
(一)競賽分成四組,分別為1.一般教材組2.性平教材組3.教具輔具組4.電腦輔助教學軟體組,承辦學校依初審評審委員評選結果,選取各組前10名進入複審(主辦單位得依實際評分結果進行調整)。
(二)各組擇優錄取,特優至多1件、優等至多2件、佳作至多4件及入選至多3件,各組獎勵名額如經複審會議議決,得予不足額錄取;其經複審結果未達水準,得予從缺。
(三)凡經評選為「特優」者,每件作品頒發獎金3000元及每位作者獎狀乙紙,並嘉獎兩次;凡經評選為「優等」者,每件作品頒發獎金2000元及每位作者獎狀乙紙,並嘉獎兩次;凡經評選為「佳作」者,每件作品頒發獎金1000元及每位作者獎狀乙紙,並嘉獎乙次;凡經評選為「入選」者,每件作品頒發每位作者獎狀乙紙,並嘉獎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