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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鄭秝淇 - 服務申請 | 2015-10-16 | 點閱數: 747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0月8日臺教國署原字1040115990號函辦理

二、本市特殊教育通報網104學年度國中小視障用書(點字書及大字書)需求填報時程為104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請各校承辦人務必於上述期限內完成填報作業。

三、依教育部來函,104學年度國中小視障用書因版本及數量更動而產生之費用若無正當理由,將由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負擔。為免上述情形,請各校需求版本及數量務必核實填報並確實審核,填報後若需更動數量請敘明理由函報教育部與本局同意後始得變更。

四、全盲生之點字用書因製作成本較高,請需求學校於申請期限內送核章紙本申請表至本局,由局端進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