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 各校依「高雄市國民中學資源班群集編班/時段排課實施要點」如附件之作業流程表辦理相關事宜。
二、請於99年7月22日前,將「高雄市99學年度國民中學一年級身心障礙學生群集編班清冊」上傳左側線上填報系統區(為響應節能減碳,請各校將核章紙本置校留查,勿報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