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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資源中心 - 服務申請 | 2010-07-06 | 點閱數: 1368

一、請 各校依「高雄市國民中學資源班群集編班/時段排課實施要點」如附件之作業流程表辦理相關事宜。

二、請於99722日前,將「高雄市99學年度國民中學一年級身心障礙學生群集編班清冊」上傳左側線上填報系統區(為響應節能減碳,請各校將核章紙本置校留查,勿報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