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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怡因 - 服務申請 | 2014-11-21 | 點閱數: 657

103年度(11月)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各階段學校

身心障礙學生申請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覆議會議時程表

日期:103年1125日()   08:30-11:00

時間

申請覆議學校

審查教授

08:30-09:00

會前會議

胡永崇教授

09:00-09:20

1.路竹國小(1人)

09:20-09:50

2.太平國小(4人)

09:50-10:10

3.楠陽國小(1人)

10:10-10:20

4.海青工商(2人)

10:20-10:40 

5.復華中學

 

 散會

 

 

 

 

 

 

 

地點:高雄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設於仁武特殊學校) 仁特坊3樓會議室  出席覆議學校請指派對學生情況最瞭解之特教教師(該生之資源班、巡輔班或特教班教師)務必出席、相關教師或行政人員出席,以利會議進行

※覆議會議出席人員請依本局103年6月19日高市教特字第10334250800號函核予公假登記(課務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