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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怡因 - 服務申請 | 2014-10-20 | 點閱數: 700

103年度(10月份)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各階段學校

身心障礙學生申請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覆議會議時程表

日期:1031024日()   13:30-16:30

地點:高雄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設於仁武特殊學校) 仁特坊3樓會議室

時間

申請覆議學校

審查教授

13:30-14:00

會前會議

邱上真教授

14:00-14:20

1.小港國中(1人)

14:20-14:40

2.民族國中(1人)

14:40-15:00

3.獅湖國小(1人)

15:00-15:30

4.前金幼兒園

15 :30-16 :00

5.新莊國小

16:00-16:30

6.新民國小

 

散會

 

 

 

 

 

  出席覆議學校請指派對學生情況最瞭解之特教教師(該生之資源班、巡輔班或特教班教師)務必出席、相關教師或行政人員出席,以利會議進行

※覆議會議出席人員請依本局103年6月19日高市教特字第10334250800號函核予公假登記(課務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