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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怡因 - 服務申請 | 2014-08-20 | 點閱數: 681

103年度(6-8月份)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各階段學校

身心障礙學生申請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覆議會議時程表

日期:103822日()   08:30-15:00

地點:高雄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設於仁武特殊學校仁特坊3樓)

時間

申請覆議學校

審查教授

08:30-09:00

會前會議

劉萌容教授

 

 

 

黃玉枝教授

 

09:00-09:20

1.前金幼兒園(4人)

09:20-09:30

2.中正國小(苓雅區)(1人)

09:30-09:50

3. 民族國小(2人)

09:50-10:10

4.美濃國小(9人)

10:10-10:20

5.光華國小(1人)

10:20-10:50

6.五權國小(9人)

10:50-11:00

7.右昌國小(1人)

11:00-11:10

8.內惟國小(4人)

11:10-11:20

9. 瑞豐國小(3人)

11:20-11:50

10.新興國小(11人)

11:50-13:00

午餐、下午場次會前會

13:00-13:10

1.莊敬國小(1人)

13:10-13:20

2.前金國中(1人)

13:20-13:30

3.大仁國中(2人)

13:30-13:40

4.三信家商(1人)

13:40-13:50

5.新莊高中(1人)

13:50-14:00

6.明誠中學

14:00-15:00

臨時動議

 

散會

 
 
 
 
 
 
  • 出席覆議學校請指派對學生情況最瞭解之特教教師(該生之資源班、巡輔班或特教班教師)務必出席、相關教師或行政人員出席,以利會議進行。
  • 若未出席覆議會議者則視同放棄,往後不再受理該覆議個案申覆。
  • 出席學校請依本局103年6月19日高市教特字第10334250800號函給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