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 據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
貳、目 的
一、招募及培育優秀人才,建立本市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人力資料庫。
二、增進本市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對工作性質及服務對象之認識。
三、強化本市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相關專業知能,協助教師有效教學。
四、提升本市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學習與生活之能力與技巧。
參、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肆、承辦單位:高雄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楠梓特殊學校
伍、參加對象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之進用資格(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且依以下順序錄取
一、現職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尚未受過36小時職前訓練者。
二、有意願擔任本市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尚無受過36小時職前訓練者。
三、以上依報名順序錄取2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