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時間:
(一)第一階段:103年1月1日至1月20日。
(二)第二階段:103年3月1日至3月10日。
(三)第三階段:103年4月1日至4月10日。
(四)第四階段:103年5月1日至5月10日。
二、申請方式:請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進行線上申請,並將線上申請表(各類組通用轉介表)列印核章後,各申請階段當月20日下午四時前,上傳至「高雄市特教E化平台」以完成申請程序。教育部特教通報網操作流程請參閱網路說明,網址如下:http://163.21.111.15/handbook2009/PService_school/html/Icon1-1.html。
三、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團隊,聯絡電話:(07)5539525分機25至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