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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李佩玲 - 服務申請 | 2024-11-18 | 點閱數: 247

主旨: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時薪制特教助理員複審時程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辦理。

二、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時薪制特教助理員複審時程(如附件)及注意事項:

(一)請逕依113年5月6日高市教特字第11333427000號函惠予出席教師公假登記。務必指派能清楚說明學生現況、在校需求、助理協助層面、校方相關行政規劃及輔導策略之教師出席。

(二)請學校代表依排定時間出席會議,並請提早15分鐘完成報到。逾時視同放棄,不再受理複審審查。

(三)複審結果公告:11/22(五)下午5時前(於本市特教資訊網查閱結果,無異議逕依113年5月6日高市教特字第11333427000號函辦理公開甄選聘用助理員)。

三、本案聯絡人:高雄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07-3753528轉24~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