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貳、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研習時間:113 年11月29日(星期 五) 上午9時至下午12時10分。
二、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地下一樓B109 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圖書館校區)
叁、研習結束後,需自行找一名講師規定相關資格之學生施測,繳交施測報告合格者核發證書,報告未合格僅核發研習時數 。
肆、注意事項
一 、本中心保留刪除不符資格人員參加之權利。
二、請准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與會,差旅費請在原單位報支。
三、研習該日請準時報到, 遲到 20 分鐘以上者,不予入場 。
四、參加研習者,依實際參與時數核發研習時數。
五、錄取者如若不能到場,請提前辦理請假手續。
六、為響應環保,本研習不提供紙杯,煩請自備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