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辦理。
二、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時薪制教師助理員暨學生助理員申請時程(詳如附表)及注意事項:
(一)受理各校申請:10/21(一)~11/01(五)下午5時止(全國特教通報網、本市特教資訊網,兩網站皆需點選申請才算完成)。
(二)初審結果公告:11/14(四)下午5時前(自行於本市特教資訊網查閱結果,如無異議可逕依113年5月6日高市教特字第11333427000號函辦理公開甄選聘用助理員)。
(三)申請個案具情緒行為問題者,請填寫「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表格,並上傳至高雄市特殊教育資訊網。
(四)申請個案之個別化教育計畫IEP,要依據個案最新情形修改後整份上傳,讓審查委員了解目前個案的實際需求。
三、本案聯絡人:高雄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07-3753528轉24~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