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84876號函辦理。
二、公告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以下學校(含國中小)教師、學生及家長知悉,請鼓勵學生踴躍投稿,畫作徵件簡章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