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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意淳 - 適性安置 | 2022-12-05 | 點閱數: 179

一、依據國教署12月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67548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業於111年11月15日公告在下列網站:
(一)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https://adapt.set.edu.tw/。
(二)國教署特教網路中心:https://www.aide.gov.tw/。
(三)總召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https://www.nhes.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