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1月15日中市教特字第1110101069號函辦理。
二、倘學生欲報名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非智能障礙類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將延續採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研發之「適性化職涯性向測驗」及「情境式職涯興趣測驗」兩項測驗。 三、臺中市鑑輔會僅針對無法觀看電腦進行測驗之視覺障礙學生以「國中生涯興趣量表(第二版)」及「國中新編多元性向測驗」代替施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