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111年6月20日學障(華)字第11106004號函辦理。
二、公告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以下學校(含國中小)教師、學生及家長知悉,請鼓勵學生踴躍投稿,畫作徵件簡章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