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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亞澄 - 服務申請 | 2021-01-07 | 點閱數: 1469

主旨:有關109學年度第2學期身心障礙特殊教育專業團隊相關專業人員服務申請作業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請貴校(園)於治療師完成109學年度第1學期最終一次服務後,至教育部通報網填寫「學校行政評核」問卷,並於110年1月27日前列印核章後,以公文交換或郵寄方式寄至本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團隊收(地址:高雄市仁武區澄觀路1389號),線上操作流程請參閱網路說明。網址如下:https://tp-adapt.set.edu.tw/handbook2009/PService_school/html/Icon1-4.html

 

  二、申請對象:經本市鑑輔會安置之身心障礙特殊教育學生。

(一)舊案:109學年度第1學期曾於貴校接受專業團隊服務,且期末相關專業人員建議「繼續服務」之學生。

(二)新案:新申請或舊案增加新服務項目之學生。

(三)申請借用教育輔具項目需治療師評估者,請協助該生提出專業團隊申請,申請程序同一般申請專業團隊服務之學生。需治療師評估輔具項目請參閱高雄市特教資訊網,網址如下:http://163.16.244.118/uploads/tad_uploader/tmp/1455/1.5.1%E6%95%99%E8%82%B2%E8%BC%94%E5%8A%A9%E5%99%A8%E6%9D%90%E8%A9%95%E4%BC%B0%E8%A1%A8.pdf

  三、申請時間:

(一)第一階段:申請日期自110年1月11日起至1月25日16時止補件截止日至110年1月29日16時止。

(二)第二階段:申請日期自110年2月17日起至3月10日16時止補件截止日至110年3月12日16時止。

(三)第三階段:申請日期自110年3月29日起至4月09日16時止補件截止日至110年4月16日16時止

 

  四、申請方式:

(一)請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及「高雄市特教資訊網」兩系統同時進行線上申請。

(二)「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專業團隊申請操作流程請參閱網路說明,網址如下:https://tp-adapt.set.edu.tw/handbook2009/PService_school/html/Icon1-2.html

 

  五、需上傳至「高雄市特教資訊網」之申請資料:

(一)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之「各類組通用轉介表」:新案須由家長、相關老師與相關學校行政人員完成核章程序,舊案續申請由相關老師核章後即可上傳。

(最近一學期IEP

(三)上傳最後一次到校服務回報紀錄:

     1、續申請專業團隊服務之舊案,請填寫通報網該專業「到校服務回報記錄」,其中「出勤狀況」、「學校人員提問或學生主要問題」、「課程陪同人員」與「前次建議的執行情形」等欄位請填寫完整。到校服務回報記錄表單樣式如附件2。網址如下: https://tp-adapt.set.edu.tw/handbook2009/PService_school/html/Icon1-2.html

     2、將已填妥之「到校服務回報記錄」列印出,上傳至特教資訊網,操作流程請參閱網路說明,網址如下:https://tp-adapt.set.edu.tw/handbook2009/PService_school/html/Icon1-3.html

(四)「近一學期內學生情緒行為輔導資料」以及「IEP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申請心理治療服務學生,不論新舊案皆須上傳最近一學期內學生情緒行為輔導資料,以及本學期IEP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

 

  六、申請結果查詢:

(一)申請專業團隊服務,審核通過或審核不通過原因,可於該申請梯次月底至教育部特殊通報網查詢。有疑義之學校(幼兒園)請電話聯絡專業團隊。

(二)各申請學生服務次數與時數,請至高雄市特教資訊網查詢。相關查詢路徑如下:高雄市特教資訊網\學生服務申請\結果查詢。

 

  七、本案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市專業團隊,聯絡電話:3753528分機25-29